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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2010 | Posted in
專門配種的豬公說︰「這行雖然輕鬆但很無奈。一般來說,只要時間到了自然有人找去一個工作地點,剛開始他們會放音樂來疏鬆心情,偶而也會溫柔關切起居、看看是否吃得飽睡的暖,但一切都在”那幾秒”後風雲變色…除了馬上被踢回那個無人聞問的柵欄,還被告誡說︰除非有仔豬有問題,不然接下來完全不關你的事。」
「咱也知道,就算仔豬出現問題後,也不過是再重複一次這樣的程序…咱的工作程序不僅和你們人類的尖端武器一樣可以射後不理…內容也跟你們的其中的大部分人相似,只是咱叫做豬哥,你們叫做選舉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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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009 | Posted in
 幾天過去了,相信腦袋也冷靜些了,剛看到這個新聞時我想大夥兒火氣都很大,恨不得飛奔過去飛踢這幾個小鬼的腦袋。不過回頭看看小鬼眼中的我們,也就是大人們做了啥?某報社硬把王雪峰挖出來搶頭條,我們這些大人又說了啥?這事件爆發後一堆人灌爆這些小鬼的Blog,除了發洩自己的情緒之外,有沒有人關心這些小鬼聽了多少?觀念改正了多少?


 當然這樣的小鬼,講也講不聽,打又打不痛,教又教不來…不過他們似乎相當尊重他們老大的看法耶!怪怪!他們老大似乎也相當尊重他的大哥大的說法耶!怪怪…其實,這都是我們大人教他們的。回頭看看去年香港演藝圈的裸照事件,在一片撻伐聲下,最後堵上大家熱血澎湃看法的,居然是「…傳聞黑道將對陳冠希不利…」,所有輿論這才安心。諷刺吧,我們所謂的法治社會最後的屏障居然是:黑道。更精準的說,我們在既有價值觀呈現混沌及經驗法則無法提供有效方案之下,我們大人們還是寄望於暴力…我想這些小鬼們最後只能得到一個消極的經驗,那就是「選錯對象了」。
  
回頭看看這事件的幾個瑕疵與建議:

一、有關任何教育部、局、校長、民意關說…的部分,個人深知這官僚體系搞不出啥名堂,頂多記記過,或者換換人事,給輿論有個交代就好。而且任何建議也影響不到這堆人,所以省略免得浪費時間。

二、這次事件流程頗有所謂Web2.0的味道,也就是說不是原來的由上(媒體)往下(民眾),而是由下往上去影響。換句話說小鬼們有機會直接接觸到外面的社會,這時候當有人或團體為這些小鬼機會教育,解釋這一切。人選絕對要排除原來的教師,因為他們幾乎沒幾個出過社會,第一不了解社會脈動,第二沒有格局與視野,第三這些小鬼們對熟悉面孔已麻痺…另外其他基金會也別插手,因為台北的文化並不適合現階段在花蓮的小鬼們。需要一個有遠見,並且熟悉花蓮文化的的人選,我想白光勝牧師是最恰當的人選。

三、另外一個面向是這次事件撼動了原來的教育體系( 學校、家庭),讓關心這個事件的人重新思考了一次我們的教育體系。不過回歸基本面,這麼大的架構經過這次撼動當然不會倒,還能利用既有的核心價值把這樣的顛簸修正回來,就像台北101上面那個大球一樣,大風來了晃阿晃的馬上可以回復直挺挺的狀態。既然101不怕搖、不怕地震、又不怕電(= =+),那麼該怎麼辦?其實101怕虧損而已…所以把小鬼們移到錫安山,基本信仰與生活環境相差無幾,又能受到"正式教育",學校就放著讓它倒閉吧。


畢竟大家都有機會藉這次事件多看看多學習。悲慘世界的主角Jean Valjean同一人給他兩次的機會重生,大人這麼多難道不能給一次機會給這些小鬼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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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2009 | Posted in
  老實說狗仔文化由來已久,大概是百年前的扒糞運動(muckraker)。原來是對抗壟斷的集團(例:托拉斯、政權…),所做的內幕報導。經過百年的改良及適應就變成我們現在看到的這樣…至於說這樣的狗仔文化洽不恰當,對於我們來說,我們會比較關心銷售量。但對於諸多藝人、政客來說則是倍感困擾,所以反抗也最多。仔細想想為何這些狗仔會盯上這些人,因為爆這些人的料可以造成戲劇性的變化,這變化可以讓民眾聚焦,最後產生利潤。那麼誰會因為這些爆料產生高戲劇性的張力來吸引大眾?絕大部分都是名不符實的人,利用爆料把這名與實之間的差距拉近,這有點像把有高電位差的正負極相接爆出火花,差距越大,火花就越跟煙火一樣閃亮。這類被狗仔盯上的人通常有個共通點,就是賣點是“形象”,蔡依林賣點是音樂?陳冠希賣點是演技?高金素梅賣點是對原主民的了解以及未來的趨勢?…這些利用壟斷優勢所塑造出的形象,剛好是狗仔的養分以及茁壯的空間。
狗仔燒酒仙
通常我會開玩笑的跟朋友說,台灣報紙剩下蘋果日報,台灣主流媒體叫做壹週刊,如果要知道"下"周新聞看壹週刊就清楚了。各位媒體大爺們,請不要在公開場合裡開口閉口消遣壹傳媒叫做‘某八卦周刊’,‘八卦媒體’,實際上又奉為明燈,跟著壹傳媒做延伸報導…更糟的是畫虎不成反類犬…學著去挖掘有市場性的新聞,但是卻學也學不像,居然連王雪峰 的事情也敢拿來炒作,他們夫妻倆不過過著節奏不一樣的生活,反遭所謂的媒體用戲謔的感慨來報導,自以為是社會的公正良心準衡。
最後這一條線(尊重與惻隱)踏過去反而暴露出自己的無能與無情,這樣的媒體與前幾天花蓮校園霸凌事件那些聚眾打人的孩子有啥分別,孩子們或許是因為想模仿道上兄弟那樣,使用暴力手段來成就一種虛榮感,進而博取同儕認同,可是這些打人的孩子們“挑錯對象”了。他們不懂動動拳頭雖無傷大雅,圍毆或者會被看不起,但是,當對象是一個不甚健全的孩子,那叫做"天怒人怨"。打人的孩子們被記大過了,媒體呢?雖然媒體不是公益事業,但也不是營利事業…還是說我一直誤會他們叫做新聞產業?
當然這會有另外一個話題,這部分請參Mr.6一生的浪人,這篇寫的還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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